环保合作方兴未艾
@@ 自去年以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出现了以区域(流域)为纽带,相关省市区联手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热潮.2003年11月,海河流域内的津、京、冀、晋、鲁、豫、内蒙、辽八省区市的水利厅(局)在天津共同签订<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提出要建立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大力促进流域内山、河、湖、库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12月,吉、辽、黑、内蒙四省区决定联手治理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解决跨省区水污染问题;2004年6月,旨在促进长三角地区环保合作的”区域环境合作高层国际论坛”在杭州举行,论坛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环境合作倡议书>,为打造”绿色长三角”提供了合作平台;7月,在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与会各方审议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正式启动.专家指出,这股热潮的出现,一方面,与近年来跨行政边界污染事件的频频出现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也表明,打破行政边界,加强区域(流域)环保合作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环保合作、泛珠三角区域、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行政边界、环境合作、生态环境保护、长三角、长江三角洲、治理污染、修复工作、污染问题、污染事件、内蒙、流域污染、联席会议、合作协议、合作平台、国际论坛、保障体系
X32;F83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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