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对花生后茬作物安全性评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4001/j.issn.1002-4093.2018.04.007

咪唑乙烟酸对花生后茬作物安全性评价

引用
通过施药后连续种植不同作物评价了咪唑乙烟酸对后茬作物安全性.结果表明,咪唑乙烟酸108g/hm2、216g/hm2处理在壤土、砂土处理区对花生田杂草防除效果均在90%以上,表现出良好的防治效果,对花生出苗率没有显著影响,均在90%以上,但216g/hm2有效量处理对花生生长产生轻微药害,其中壤土处理花生产量明显低于对照处理;对后茬作物安全性表明,施药后4个月种植小麦、12个月种植玉米、棉花,壤土、砂土处理组咪唑乙烟酸108g/hm2处理对小麦、玉米、棉花药害不明显,216g/hm2处理对后茬作物小麦、玉米、棉花均产生轻微药害,小麦株高、鲜质量、分蘖、产量显著低于对照处理,玉米出苗后叶片黄化,苗期株高、鲜质量与对照处理差异显著,棉花苗期株高、鲜质量、成株期株高、铃数、铃质量显著低于对照处理;施药后12个月种植甘薯、黄瓜、西瓜各药剂处理区药害明显,其中后茬作物甘薯、黄瓜在相同剂量处理下壤土处理组药害较砂土处理组严重.因此,在使用咪唑乙烟酸防治花生田杂草后,尽量避免种植甘薯、黄瓜、西瓜等作物,可与小麦、玉米、棉花进行合理轮作,但应考虑施药土壤环境、控制咪唑乙烟酸使用量和安全间隔期.

咪唑乙烟酸、花生田、后茬作物、安全性

47

S482.4;S565.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山东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项目

2019-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1-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花生学报

1002-4093

37-1366/S

47

2018,4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