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并对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做出了新的部署.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颠覆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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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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