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服务实体经济大有可为
要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这不仅需要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而且需要充分发挥信托这一金融制度的作用.信托以信用为依托,以法律为基础,赋予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特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生产关系.信托应牢牢把握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重要机遇,坚定不移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信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发展、资本市场、经济结构调整、权利和义务、资金投向、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经济转型、经济条件、金融制度、金融工作、货币市场、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转变、信用
F83;F32
2013-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