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监管和督察
@@ 为了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可执行性,2006年2月21日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涉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科技、农业流通、粮食生产、农业结构、农业产业化、循环农业、农民持续增收、社会保障、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土地征用、生态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社会事业、义务教育、劳动力技能培训、文化建设、卫生建设、新型文明风尚、税费改革、金融改革、基层组织建设、农民权利的保障、新型社会服务化组织等方面的措施,既结合了中国农村、农民和农业的实际,又体现了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系统性和层次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工作、监管、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持续增收、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中国农村、中共中央、义务教育、循环农业、文化建设、卫生建设、土地征用、税费改革、生态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服务
F32;F30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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