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457.2015.28.004
浅探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以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大科社区为例
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一种有效载体就是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之一,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利用社区资源,依靠社区力量,都离不开社区成员的参与,没有社区居民、社区内各个组织及驻社区单位的广泛参与,就不可能形成社区力量,资源也无从谈起,社区建设就难以为继。
社区建设、居民参与、现状思路
TU9;TP3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