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组织改革问题研究
审判组织是国家行使司法权(审判权)淤的载体,审判组织的运行目的就是为了使司法权能够正常科学的运行。司法权有其特有的特征,决定着该权力基本的运行方式。审判组织改革的最终结果就是建立符合司法权特征的机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具体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司法(审判)独立”。
审判组织、审判权、审判组织改革、审判独立愚舆余
D91;DF8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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