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企业债权融资的异化及其解决措施探讨
破产重整是具有破产原因但却存在维持价值及重生希望的企业,自我拯救的有效方式,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信用评级影响,无法通过传统融资渠道成功借款.为了解决企业在破产重整中面临的债券融资异化问题,可采取激活《企业破产法》第75条第2款、全方位构建优先权等方式,而且,在法院干涉下,部分敲诈勒索性条款、混合担保条款无效,企业权益可得到保障.
破产重整企业、债权融资、异化、解决措施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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