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市场简析
1999年,国土部、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先后发文要求建立土地有形市场,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第11号令,明确商业、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而常熟在2000年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和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在2001年试水这一制度.笔者试图通过撰写本文,对这个已经形成十五年(数据统计到2015年)的有形交易市场,从时间和区域两个角度分析、梳理、总结,并尝试进行简要展望.
经营性用地、市场、两个角度、分析
2019-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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