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20.04.005
刑事诉讼中事实与法律区分的传统逻辑与解释路径
“事实与法律区分”服务于实用主义的功能需求.该区分的传统逻辑在世界范围内呈现着某种相似性.一方面是理论分类研究中的困境与争议,甚至“事实”与“法律”概念本身仍难以明确界分;另一方面是实践制度中的深度绑定,陪审制、审级制的发展与变革语境几乎混合了事实与法律相区分的研究.在我国,事实与法律区分同审级权限以及审判主体权限的划分存在密切关联,这种关联伴随着《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引发了新的关注,但其蕴含的合理性问题及实际内涵并未获得明确表述.事实与法律在认识论领域的相似性,掩盖了它们在证据推理和狭义法律推理的推理形式之间,以及价值取向和形成机制方面的结构性差异.这些差异是司法理性化的深刻体现与内在动因,其实质是事实及其蕴含的真相价值对现代法律体系的根基性意义.是分配主义的功能性产物,旨在修补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间的“割裂”.
司法理性化、功能立场、审级制、证据推理、事实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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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D07;TP18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FX036
2020-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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