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债融合论:公司法贯通式改革的一个解释框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股债融合论:公司法贯通式改革的一个解释框架

引用
股权与债权的区分不仅划定了股票与债券、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边界,还构成了公司融资及治理结构的基础.然而,在金融创新等因素的影响下,股权与债权的区分愈发困难,股债融合的趋势愈发明显,其具体样态主要包括夹层融资、类别股、分级基金、结构性资管计划、资产收益权产品等.股债融合带来的一大挑战是传统意义上的股债区分的风险标准、控制标准、信义义务标准等不再行之有效,公司法事实上难以回应资本市场创新的制度需求.为了应对股债融合的冲击,我国未来的公司法改革,应充分考量公司法的发展性和变动性等特性,谋求公司法与实践发展之间的协调性与互动性,着力提升公司法回应企业融资创新的能力,以股债融合串联公司法制度规范,整体推进公司融资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并购制度之结构性改革.

股权、债权、股债融合、公司法改革

41

作者主持的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股债融合视域下公司法贯通式改革研究””CLS2017D97”的研究成果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7-5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41

2019,4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