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下海难救助制度的架构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海商法》下海难救助制度的架构完善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提审的“加百利”案,其焦点在于《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与我国《海商法》存在法律冲突以及我国《海商法》是否对固定费用的救助予以适用.其判决理由及所引发的海商法界对于我国《海商法》中海难救助制度的争论点,恰恰是修改之中的《海商法》“海难救助”章的修改问题导向.我国加入《救助公约》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救助公约》内容总体上对于发展我国救捞力量、参与国际救助市场竞争有利;二是《海商法》与《救助公约》的原则与内容基本一致.基于《救助公约》与《海商法》适用冲突的客观存在和《救助公约》的优先适用性,以及《救助公约》将较长时期保持有效,《海商法》的修改宜确立与《救助公约》保持一致的基本方向.鉴于《救助公约》不排除固定费用救助等自由约定的救助并能够适应海难救助、共同海损以及海上保险的实践需求,《海商法》构建的海难救助法律制度也不宜创设出固定费用救助这一独立的救助模式.

救助公约、海难救助、《海商法》修改、“加百利”案

41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39-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41

2019,4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