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12.01.007
票据行为实质要件之否定
长期以来,票据法理论除强调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外,还把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作为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但是,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若具有实质要件意义,则与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文义性、无因性、独立性等特征相矛盾,也与促进票据流通的票据法理念相冲突。从票据法及票据行为的个性考虑,票据能力欠缺和意思表示瑕疵仅能作为一种抗辩事实,而不能以此否定票据行为的效力,即票据行为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实质要件。
票据行为实质要件、票据能力、意思表示、抗辩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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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7(中国法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优先项目“我国票据法修改的重大问题研究及条款设计”的阶段性成果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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