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宪政关系的历史检视——以英美与法德之间的比较为线索
民主与宪政分别有着各自的内涵与特质,共时性地概念化、形而上地谈论民主与宪政的关系,可能会遮蔽和忽略掉一些历时性问题.文章以英美与法德之间的比较为线索,通过历时态地考察近现代英美法德四国的民主乃至整个政制绩效不同的深层原因,发现问题的关键可能不在于民主而在于是否有宪政:英美两国的民主是继承宪政基础上的宪政民主,法德两国的民主则是在建立全权制基础上的无宪政民主,宪政有无对英美法德四国民主乃至整个政制绩效的不同产生了根本性影响.纵览英美两国从宪政到宪政民主与法德两国由民主到宪政民主的政制形态发展历程,可得出基本认识:优良政制建设的关键是必要的宪政优位,民主只能对宪政给予补充而不能作为其替代,更不能作为其否定.
民主、宪政、政制形态、英美、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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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P3
司法部项目:《民事权利与宪政》06SFB5010;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诚信社会建设与良法之治关系论》1155G4.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诚信社会建设与良法之治互动关系研究》项目08D26的成果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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