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7.04.007
美国集体抵制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经验及启示
美国的法院将集体抵制行为划分为横向集体抵制和纵向集体抵制,前者往往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而后者一般适用合理原则.这种思路对于我国行业协会集体抵制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提供了重要启示.一方面,行业协会对其成员企业的商业性集体抵制应当适用合理原则;另一方面,对非成员企业的商业性集体抵制又应当作横向集体抵制和纵向集体抵制的区分,进而对其采取不同的原则.
集体抵制、行业协会、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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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5JC820048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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