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系原因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意义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6728.2004.04.011

法国法系原因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意义

引用
法国法系中关于合同效力的传统的原因理论在17、18世纪由法学家多马、波蒂埃等人创立,并体现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其核心内容是强调以客观的、外在的互惠义务作为债的成立条件.该理论摆脱了中世纪以来关于合同之债的伦理色彩,体现了19世纪个人主义政治哲学的价值追求.但是,该理论也存在许多缺陷,遭到了反原因论者的批评.批评者指出,传统的原因理论在历史上是虚假的,具有不确切性,毫无实用价值.对此,以法学家Henri Capitant和佛鲁尔为代表的新原因主义对传统理论进行了修正,分别提出了"一元论"和"二元论",并反驳了反原因论者的批评.法国法系原因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程表明,合同效力的解释理论需要克服一个两难困境,就是保障个人自由和维护公共秩序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在我国当前也是存在的,因此对上述历程的考察对于我国合同法理论构建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法国法系、原因理论、形成、发展

26

D92;D9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460-4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球法律评论

1009-6728

11-4560/D

26

2004,2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