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1.03.011
日本民法百年中的侵权行为法
@@ 一法律渊源和内容
(一)渊源
日本民法中的侵权行为一词是用汉字"不法行为"表述的,它与我国法律中的"侵权行为"含义相同.
日本侵权行为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作了一般规定的日本民法.即1896年制定的日本民法典第5章(第709条至第724条).这里就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义务、责任范围、损害赔偿、免除条件等内容作了规定.其中第709条规定了过失责任的基本原则,在第714条以后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的监督义务责任、使用者责任、土地工作物责任、动物占有者责任,第719条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第720条以后主要规定免责、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内容.这些基本规定,对于日本侵权行为法的后来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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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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