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23.05.007
民事二审独任制的正当性基础与优化路径
民事二审独任制是《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创设的制度,其实现了二审程序与合议制的"解绑",但也遭到学者的质疑和追问.立足于繁简分流改革与司法资源配置的现实语境,可以从该制度的性质与目的、价值与功能、诉讼程序法理导向和司法实践层面予以回应.一方面民事二审独任制的设立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审理程序与司法资源的精细化配置,也有利于当事人诉讼独立性程序地位的实现;另一方面民事二审独任制的实施具有正当性,符合民事程序法理适用的功能自治与能动灵活,价值权衡下的程序简化同样能够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双重提升.通过理论与实务两个维度,实现程序内与诉讼原则和审级职能定位的契合,程序外与法官员额制和法官责任制的配合,民事二审独任制将日益完善.
二审独任制、繁简分流、程序选择权、程序保障、法官责任制
D915.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海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
2023-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81-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