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21.05.011
从"融资"走向"融物" ——新监管体系下融资租赁合规展业的实现路径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脱离主业、无序扩张的局面.2020年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凸显了对融资租赁行业"强监管、防风险"的主调及"商租监管金租化"的管控模式.在新的监管体系下,如何解决融资租赁展业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关于适格"租赁物"的争议及融资租赁公司为解决资金来源进行的"转租赁"的合规性问题,引导融资租赁行业回归主业,实现有序发展,这些问题亟需通过研究找到解决方案.我国融资租赁业需要拥抱监管,脱离"类信贷"模式,改变游走法律边缘的习惯,"脱虚向实",回归主业,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合规体系,真正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
融资租赁;监管;合规
D912.29(法学各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法律与经济视阈下上海养老险制度创新变革研究"2019BFX008
2021-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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