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1398.2020.05.010

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引用
时至今日,以网络平台为基础的众多经营者已经成了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虽然我国已经出台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完善了 《反垄断法》 的相关规定,但在调整网络平台市场竞争时仍然存在针对性、 适用性不足,立法缺位等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从单边市场到双边市场的市场模式变革影响到了网络平台市场竞争要素的变革.比较网络平台的双边市场发展模式与传统单边市场发展模式可以发现,用户数量成为网络平台市场控制能力关键因素、 算法成为维持用户数量与开展有效竞争的重要工具.在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第11条确定的认定网络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要素中,用户数量应当具有优先适用性,将其作为推定条款进行重点突出;以用户时间占有比作为量化平台经营者持续占据、 维持用户的指标,认定网络平台经营者是否具有持续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能力.基于算法工具属性,对占据明显用户数量与用户时间比的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算法进行备案以完善对网络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方式.

网络平台、双边市场、市场控制能力、有效竞争、量化指标

D912.29(法学各部门)

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转售价格维持规制路径选择的多维透视";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研究"

2020-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01-112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