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19.01.009
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惩戒性措施省思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背景之下,当前民事执行实践之中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性措施适用较为广泛.当前执行实践中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惩戒性措施适用中存在着与执行原理相悖的做法.为合理适用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惩戒性措施,应当在区别该惩戒性措施与其他惩戒性措施的基础上,审慎适用该惩戒性措施.在该措施的适用时,应当明确"高收费"等前置标准,通过双重识别模式,运用个案工作方法与比例原则,采取主动地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惩戒性措施.我国当前的执行实践之中还应该注意惩戒性措施适用的合理性与该当性、 惩戒性措施的救济保障以及协助执行范围等问题,以期更好的解决执行实践中所涉问题.
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性措施、高收费私立学校
D925.1(中国法律)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