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18.01.007
人民陪审制改革目标的反思与矫正——以A市两试点法院为例
陪审制改革将“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作为改革目标,更有利于发掘陪审制的价值.然而实证研究表明,上述三项改革目标过于宏观,不仅难为陪审制改革试点指明方向,而且为法院以自身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目标置换留下了余地.实践中,陪审制改革效果的单一化与立法目标的多元化形成鲜明对比,制度效果与制度目标之间发生背离.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陪审制的改革目标宁以矫正,用明确、具体的改革目标替换笼统、抽象的改革目标,从而实质性地引导陪审制改革.
陪审制、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
D916.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15ZDC029
2018-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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