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纠纷的示范诉讼解决机理与构造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1398.2015.02.011

群体性纠纷的示范诉讼解决机理与构造

引用
在群体性纠纷解决过程中, 群意表达易被集体意旨所表征而成为公开文本, 但群体成员个体表意的隐藏文本并不能有效转化为合意而被吸纳其中、 并在最终影响群体司法正义的实现. 既有群体司法虽通过直觉法中的情理因素涵摄以及法庭的非社会化给予响应, 但也由此造成了群体性司法诉讼效率与共识达成的现代化之殇. 德国针对私人投资者建立的首个示范性诉讼立法实践表明: 通过示范诉讼契约吸纳当事人诉讼处分合意,可改善群体司法对每一个当事人的诉讼权保障程度; 通过诉讼退出制, 可协调无法达成 "集体意旨" 的少数当事人另行起诉; 灵活运用包括胜诉酬金制在内的起诉激励, 也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群体性诉讼巨型化的困局.

群体性纠纷、纠纷解决、示范诉讼、德国证券纠纷

D95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1YJC820008;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重点项目 FLS2014 A05;华侨大学 "海上丝绸之路" 专项研究课题HSYB2014-04

2015-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1-101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