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11.03.014
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条款研究
从消极一体化阶段逐步迈向积极一体化阶段后,国际社会开始关注竞争议题。多哈回合中,多边国际竞争议题谈判进程受阻,区域贸易协定成为国际竞争议题谈判的主要场所。晚近许多区域贸易协定中已经专章规定竞争议题。区域贸易协定的竞争条款表现出欧共体模式与美国模式两种模式,涵盖宗旨、程序性规定、实体性规定和争端解决四个方面。我国应积极研究竞争议题,应对未来国际竞争议题的谈判。
区域贸易协定、积极一体化、竞争议题
F744(国际贸易)
华侨大学科研基金09HSK15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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