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07.04.010
刑法中的结果涵义比较研究
刑法中的结果是指危害行为作用于法益的主体或物质表现而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的实际损害和现实危险的事实.它是形式意义的结果和实质意义的结果的统一,前者是行为作用于行为客体产生的,表现为外在能够被认识的客观事实;后者是行为作用于保护客体产生的,表现为对法益的侵害或危险.
结果、法益、犯罪客体、犯罪对象
D913(法学各部门)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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