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398.2007.02.010
略论知识产权领域的平行进口
以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人的进口权为切入点,认为如澄清了权利穷竭的地域性问题,知识产权法便无需专门规范平行进口问题,尤其不应创设或赋予知识产权人所谓的"进口权",而可将其交由市场、竞争法、民法和国际经济法调整.
平行进口、权利穷竭、进口权
D923.43(中国法律)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7-63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10.3969/j.issn.1006-1398.2007.02.010
平行进口、权利穷竭、进口权
D923.43(中国法律)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7-6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