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合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1398.2005.02.009

论我国合会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引用
合会作为我国民间的一种传统的经济互助制度,在中国台湾已经立法化,但在中国大陆却徘徊于一条畸形发展的道路上.当前,必须进行合会立法,以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有利于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以增强银行的竞争意识并提高其运作效率.当前反对合会立法者的主要理由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我国合会立法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

合会立法、金融体制改革、必要性、可行性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8-63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