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鱼类放流增殖的有效数量和合理结构
根据2006-2007年太湖生物资源调查,估算出太湖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总渔产潜力约为78494 t.太湖实施以渔改水的生物调控措施,应加大鲢、鳙放流数量和放流规格,在提高鱼产量的同时对抑制太湖蓝藻水华能起到积极作用;推算每年放流鳙约1000×104尾,鲢约300×104尾,规格为20尾/kg为宜.草鱼、团头鲂、青鱼、鲤等要在保护太湖水草和底栖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前提下适当放流,每年宜放流草鱼150×104尾,团头鲂165×104尾,青鱼8×104 ~ 10×104尾,鲤夏花2500×104尾.而对调控鱼类结构小型化、单一化具有重要作用的肉食性鱼类翘嘴铂建议加大放流量,年放流量可扩大至500×104尾左右,在调控的同时提高湖泊渔业附加值.
太湖、鱼类放流、渔业结构、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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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6;S93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2008CB418104;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性项目KSCX2-YWN47;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联合资助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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