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51X.2013.08.002
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组织、引导和规范,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通知》指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在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推动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旨在通过三年的努力,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培育国际知名服务品牌,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商务部、国家、中医药服务、管理局、启动、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区域、贸易发展模式、建设、规划纲要、通知、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总体目标、综合实力、政策法规、医疗保健
F12;F3
2013-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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