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33.2021.06.048
基于忠诚协议的离婚损害赔偿研究
夫妻忠诚协议作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其效力应首先经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检验.忠诚协议中涉人身关系与"鸡毛蒜皮"类协议,除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外,财产类协议应认为婚姻法允许婚姻关系中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而认定为有效.对于夫妻忠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过高的情形,应允许法官类推违约金酌减规则进行调整.
忠诚协议;损害赔偿;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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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22-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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