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15/j.cnki.hnjpm.1006-8414.2021.07.026
信阳市浉河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实施效果
目的 分析信阳市浉河区餐饮业发展现状,对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方法 在信阳市浉河区随机抽取120家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餐饮单位作为研究对象,调取浉河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实施效果评价表,运用SPSS软件对餐饮单位公示制度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结果 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实施前和实施后,120家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为A级的分别是32家(26.67%)和67家(55.83%),评定为B级的分别是69家(57.50%)和48家(40.00%),评定为C级的分别是19家(15.83%)和5家(4.17%);环境卫生和卫生管理项目在公示制度实施前和实施后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实施后,信阳市浉河区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得到较大提升,但仍有少量餐饮单位卫生指标不达标,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信阳市浉河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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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5.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21-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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