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515/j.cnki.hnjpm.1006-8414.2018.01.011
从居民死亡漏报分析谈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目的 分析2014-2016年惠东县居民死亡漏报分析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方法 比较3年网络死亡直报例数和居民死亡例数,对3年死亡漏报率的总体情况、城乡差异、死亡原因、医学死亡证明书填写情况进行分析.结果 2014-2016年的网络漏报率分别为80.90%、46.45%、41.13%,存在统计学差异(P<0.01);城市和农村的死亡漏报率:2014年分别为69.42%、87.38 %(P<0.01),2015年分别为44.80%、47.37%(P>0.05),2016年分别为42.19%、45.23 %(P>0.05);因病死亡漏报率和其他原因死亡漏报率:2014年分别为80.57%、81.20%,2015年分别为50.36%、43.06%,2016年分别为44.47%、43.44%,3年不同死因死亡漏报率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4,2014年、2015年、2016年死亡证明书书写规范率分别为47.57%、51.58%、56.17%,具有显著差异(P<0.01).结论 我县近三年来农村地区的死亡漏报率逐年降低,但整体漏报率仍较高,死亡证明书书写不规范率也偏高.建议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力度,健全网络报告登记制度,规范死亡证明书的书写,以减少死亡漏报情况发生.
居民死亡漏报、网络直报、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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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82(流行病学与防疫)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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