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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8414.2007.01.024

对于《食品卫生法》中违法所得认定的若干思考

引用
@@ <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不合法;一类是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但在日常卫生监督实践中,由于卫生监督人员对违法所得的成本和利润认定的困难,影响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

食品卫生法、生产经营、违法所得、成本和利润、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人员、主体资格、有效打击、营业收入、卫生标准、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督实践、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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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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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2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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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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