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2452.2020.03.007
公共数据开放许可的规范建构
公共数据已成为数据要素市场重要的交易对象,但我国尚未形成较为规范有效的公共数据利用模式,现有的公共数据免费许可与有限授权许可模式虽能在某些方面关照到公共数据的基本特征,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数据利用的现实难题.从公共数据本质属性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看,公共数据与发明创造具有高度相似性,可以参考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以建构公共数据开放许可制度.公共数据开放许可制度建构应着重从确定公共数据开放许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公共数据开放许可市场化定价机制、明确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在公共数据开放许可中的职能定位及设定公共数据开放许可法律争议解决机制等维度展开.
公共数据、公共数据开放许可、法律构造
33
D63;D922.1(国家行政管理)
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2018CFX020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