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13.04.002
浅议物业管理发展中的政府行为选择
物业管理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存在的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造成市场机制不能有效率地配置资源,需要政府适度的行政干预和管制.政府对物业管理市场的管制主要是明确物业管理双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创建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以降低交易费用.
物业管理、公共物品、交易费用、政府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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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39(管理学)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GH-119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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