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12.03.021
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农民主体性研究
农民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具有天然主体性,是解决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关键力量.但是目前农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性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环保行动参与不积极,对政府及企业的逐利行为反应迟钝,非常态事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教育、传统及国家政策的差别对待.重建农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性则需要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一方面努力唤醒其内在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以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府有效调控作为外在保障.
农民、环境保护、主体性、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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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68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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