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10.03.020
中美网络版权侵权法律救济之比较
我国网络版权救济采取行政与司法双重执法体制,美国则主要通过司法途径;由于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两国在立法形式、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等方面各有特色;作为民事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民事赔偿制度日益完善,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具体做法,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赔偿制度,切实维护版权人的权利.
版权、司法管辖、刑事救济、民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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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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