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09.01.026
关于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双重考问——写于《社会保险法(草案)》通过二审之际
立法先行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规律,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也应遵循此规律.立法滞后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困难重重的根本症结,尽快出台一部社会保障的根本大法是许多人的共识.但是仔细推敲后难免会有如下疑问:社会保障尽快法制化能否"包治百病"?立法先行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规律吗?尽快法制化能使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彻底摆脱困境吗?尝试着对这些问题做了一些研究,期望能够引起学界更深入的思考.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立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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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7(经济法、财政法)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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