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08.05.022
论保险标的识别——以特殊保险合同的定性为视角
保险标的识别对认定保险合同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特殊保险合同而言的,此条件包括: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具有多重性;保险事故发生后,受损害的多个客体具有不同质性并有内在因果关联;保险人只对多个损害的其中之一进行保险赔偿等.保险标的识别标准包括: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投保人投保的目的;损害赔付条件或方式的特殊性.识别保险标的要正确认识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保险利益的关系.
保险标的、识别、保险合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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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2008-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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