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08.03.024
试论环境污染侵权的民事赔偿
环境污染不仅会造成物质财产损害,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以及精神损害.在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中,民法通则、环境保护基本法及单行环保法之间存在等级层次关系.环境污染行为人不仅应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还应当赔偿受害人的间接损失;不仅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也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对环境污染行为人的免责条件作出严格限制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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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私法救济研究》2006BFX005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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