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07.05.022
论我国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公司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这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也不尽一致,这样,同为全国人大制订的两部法律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实务中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因此,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鼓励投资的大背景,我国应当赋予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资格.
转投资、无限连带责任、法人合伙、公司合伙人
20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