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928.2004.06.026
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保障能力有限,促进再就业功能较弱,难以解决大量的青年失业问题,难以解决我国特有的严重的隐性失业问题.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失业保险制度的需求,应树立就业优先的观念,变被动的失业生活保障为主动的促进再就业政策,加强失业保险法制化建设,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加强基金管理,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结构.
失业保险、再就业、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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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0.61(保险)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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