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14.2016.05.011
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研究
健全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才能形成反腐工作合力。但对此存在认识不够、角色错位等问题,因此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工作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腐败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完善案件相互移送和配套衔接机制。
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反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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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15年度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研究XJ2015C30”的阶段性成果。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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