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14.2012.05.011
析涉税滨职犯罪案件中税务工作人员证人证言
司法机关在处理涉税渎职犯罪案件时,常常采信税务工作人员的言词来证明某一税务工作人员存在渎职行为。这样的证人有的其证人资格存在缺陷,有的证明内容经常不准确,同时还会导致对案件结论的证明方式不当,从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为有助于此类案件得到正确、公正地处理,涉案当事人受到怎样的对待,有必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
涉税渎职犯罪、税务工作人员、证人资格
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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