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66/j.cnki.1000-2359.2023.04.13
尧舜共同体的早期国家特征论析
尧舜共同体在国民结构上出现了血缘与地缘的结合,具备了按地域划分国民的国家特质;在国家权力上社会公共权力得到发展,并初步具备了王权特征;在国家结构上呈现出复合制国家结构的初期特征.这三点与夏商国家具有基本的一致性,是其进入国家阶段的重要体现,唯其仍有一定原始性,所以可称为早期国家的初始阶段.文献与考古材料对尧舜共同体时期社会发展的反映有一致之处也有差异,其差异体现了早期国家初始阶段社会发展的三个特点:早期国家初始阶段,具备国家要素的城邑(或中心聚落)为少数,大多数古城和聚落的发展仍比较原始,规模小,社会形态单一,仍以血缘组织为统治基础;进入早期国家初始阶段的城邑(或中心聚落)大多规模较小,影响有限;从全国范围看,早期国家初始阶段社会发展处于多中心状态,直到夏商时期中原地区的核心和主导地位才得以凸显.
尧舜共同体、早期国家、夏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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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1(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项目
2023-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