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66/j.cnki.1000-2359.2018.04.004
孳息视角下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权利归属
当下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已不仅局限于文学领域,诸如美术作品和视听作品的产出也不再新鲜,人工智能的时代已然来临.然而,著作权法并未对这一趋势作出及时的回应,关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定性及权利归属问题的规制尚付阙如.现行著作权体系,必然会经受具有表达而不具备思想的人工智能的强烈冲击.雇佣作品、法人作品、计算机生成作品等,都不足以涵盖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范畴.回归民法理论,以孳息来解释人工智能和其生成作品的关系,进一步确定其权利归属,似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法律解释途径.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孳患、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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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4(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JJD820014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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