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模式的构建与完善
社区矫正制度主体是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明确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将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虽然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主体做了相关规定,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着执行主体不明确、被执行主体不全面、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等问题.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合理组建“1+1+X”矫正小组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在社区内矫正”罪犯.
矫正小组、执行主体、被执行主体
40
DF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