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学科建构论略
我国的教育法学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至今已有30余年的发展历程.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如何界定,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如何,教育法学学科体系的整合度怎样,都是教育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直接影响着学科实践的发展态势和方向.从教育法学产生的动因看:主要有二:一是国家对教育的干预;二是教育关系的复杂化.教育法学以教育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是法学和教育学的交叉学科.教育权利和义务是教育法学的中心范畴,教育权利是教育法学的基石范畴.就我国教育法学学科的发展现状来看,学科自身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科体系缺乏教育法学自身特有的概念,体系内容架构需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法学的内在逻辑结构、理论基础、学科性质等重要问题尚需进一步厘清;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有待提升.
教育法学、学科建构、教育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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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1.8(教育学)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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