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中的公司担保行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2359.2005.05.036

评《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中的公司担保行为

引用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该条款规定的立法目的究竟是限制董事、经理的担保行为,还是限制公司的担保行为,存在不同的理解.笔者从立法本意的角度分析了这一问题,并就该款规定的合理性展开探讨.最后结合国外的立法实践提出了<公司法>修改的建议.

公司担保、立法本意、合理性分析

32

I922.291.91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5-1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0-2359

41-1011/C

32

2005,3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