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359.2004.03.029
对实现法治国家的途径及双轨运行机制的再认识
当前,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在新世纪走向现代化进程中不约而同的一个必然的目标选择.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关键在于途径的选择.在我国,"法治自然演化论"不可取,而"法治推行论"具有其必然性.在法治推行过程中应采取"政府推进型"与"社会推进型"相结合的双轨运行机H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认真研究和分析不同途径所需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及其运行机制,不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为我国法治目标的实现有着提供途径和运行机制选择的现实意义.
法治推行途径、双轨运行机制、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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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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